澧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回复
澧财建复〔2022〕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覃玲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的通知》(常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其中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按照不低于2.5倍的标准确定,村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比照村党组织书记的0.9倍、0.8倍确定,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按月打卡发放;基本运转经费不少于20万元。2021年度我县农村社区保障经费达到了28.7万元/个;2020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88元,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为3265元/月,我县按照3267元/月发放,其他村干部比照村党组织书记的0.9倍、0.8倍确定,并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另外安排村(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338万元,其中每个社区8万元,每个村3万元。农村社区运转经费加上惠民项目资金达到了36.7万元,远超上级考核的要求。同时县委、县政府对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县财政也建立了逐年增加的运转经费保障机制,2022年度全县每个农村社区运转经费3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万元,加上惠民项目资金将达到39.7万元。
在这里还需要向您说明的是,近年来,我县财政对村(社区)运转经费虽然逐年在增长,但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县级财力有限,我县税源单一,税收增长乏力,而刚性支出越来越强,收支矛盾凸显;二是部分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自我造血功能低,完全依靠上级转移支付。今后,我们将积极培植财源,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继续提高社区运转经费的保障水平,同时支持村(社区)做好壮大集体经济的各项工作,各方共同发力,为村(社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持续有力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4月18日
签 发 人:李阳 联 系 人: 聂强
联系单位:澧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322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