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工信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回复
澧工信提复〔2022〕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姜守云、郭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动车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市人大出台了《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待报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该规定(草案)从管理责任、充电设施建设、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对城镇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充电工作的管理体制,禁止了私拉电线充电、在住宅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充电等不当行为,设定了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待规定(草案)实施后,我们将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对于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正在逐年加大建设力度,2021年建设直流充电桩10个,截至目前共建成投运充电站4个,充电桩22个,分布在供电公司、澧县汽车总站、东信家居广场等地。2022年计划建设直流充电桩20个,初步选址在翊武公园、行政中心等地,目前正与相关单位紧密衔接中。
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新建、扩建住宅小区,或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应当规划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相关设施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县供电公司在简化报装程序、降低接电成本、业扩配套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感谢你们对工信事业的关注,并请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年7月15日
签 发 人:杨 波 联 系 人:徐红霞
联系单位:澧县工信局 联系电话:0736-32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