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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澧县民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回复

2022-07-11 11:08 信息来源:澧县民政局办公室
字号:【

       澧民建复〔2022〕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墓地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政府各部门大力配合与支持下,民政部门尽职尽责,殡葬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些年来,由于乡镇合并和机构改革等诸多原因,使殡葬改革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尽管如此民政部门一直坚持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宣传力度不减。每年进行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大力倡导生态节地安葬;二是工作力度不减。县民政局积极向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汇报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争取公墓建设资金。县委和县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县发改局已经发文批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立项和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3亿多元。今年部分镇街开始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前期选址和规划,稳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目前,民政部门在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尽快成立由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和各镇街等部门组成的县殡葬联合执法大队,对乱埋乱葬、坟墓打围子硬化白化、建大墓豪华墓等违规对象进行立案查处和严厉打击。

我局已经支持建成了澧南乔家河社区、城头山镇城头山村、大堰垱镇九旺村和小渡口镇竹天湖村公益性公墓和盐井镇张家垱殡仪服务站的建设,并积极推进新一轮殡改。通过考察、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新一轮殡葬改革《通告》及《意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新一轮殡葬改革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了强制火葬区范围。将部分街道均纳入了强制火葬区,规定强制火葬区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二是明确了殡葬服务优惠政策。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死亡后火化,且骨灰未装棺土葬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和20年骨灰免费寄存服务。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死亡后火化的,按1200元/人给予丧葬补助,自愿选择不单独占地生态葬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三是全县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及其他参加社保人员死亡后凭死者死亡证、火化证等有关材料办理丧葬费、抚恤费等手续。四是界定了执法职责和工作主体。明确了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密切配合,深入推进。五是加大了考核考评。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县专项考核,将殡葬工作履职尽责纳入镇(街)和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情况。

殡葬改革之目的,就是革除殡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尚。根据国家民政部“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并以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我县将在“十四五”期间,由民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规划指导,分期分批指导各镇、村(居)设立公益性公墓,杜绝乱埋乱葬的现象。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将会得到彻底的改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澧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胡劲松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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