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回复
澧民建复〔2022〕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唐直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社区)儿童之家阵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儿童之家阵地建设情况
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民发〔2019〕11号)要求,到2020年我县儿童之家实现了建制村居291个100%全覆盖。并依托儿童之家,为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其中城头山镇牌楼村、复兴镇曾家村、火连坡镇花园湾村、涔南镇双铺村四个儿童之家被评为省级示范儿童之家。
每个镇街明确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统筹指导本地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每个村居明确一名儿童主任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孤残儿童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并定期予以更新;负责指导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二、儿童之家规范化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农村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全县范围内大力推介四个省级示范儿童之家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县铺开。
1.全面落实儿童主任考评工作。为建设一支稳定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提高我县村(居)儿童主任工作积极性,推动我县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积极争取、努力筹措资金全面落实了全县儿童主任考评工作。通过制定详细可行的儿童主任考评办法、开展镇街儿童督导员综合自评分类、现场实地抽查评定的方法分等次发放儿童主任岗位补贴。2020-2021年为全县291名儿童主任发放岗位补贴近90万元。
2.积极组织县级示范儿童之家评选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9]11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县级示范儿童之家”认定工作,经村居自荐、镇街初审、县级抽查,共认定62个儿童之家为“县级示范儿童之家”,并对示范儿童之家所在村居儿童主任进行了表彰。其中一类(含省级示范儿童之家)每人奖励3000元、二类每人奖励2000元、三类每人奖励1000元。
3.认真组织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工作。为切实提升儿童领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规范开展,每年组织全县各镇街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儿童主任参加业务培训。
三、儿童之家资金投入情况
虽经多次争取,由于各种原因省市县均没有资金投入,民政只能通过自身努力,多方筹措,近几年共为全县60余所儿童之家投入近30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努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加大儿童之家的经费投入。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敬请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澧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黄大玉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