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政协澧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回复
澧民提复〔2022〕6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志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墓区墓地规范化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殡葬管理工作是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党中央和省市县都非常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6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宣传贯彻殡葬法规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发动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大力配合与支持下,殡葬管理部门尽职尽责,殡葬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县民政局为了稳步推进新一轮殡葬改革,通过考察、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新一轮殡葬改革方案,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新一轮殡葬改革方案涉及到村级公墓建设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是禁止在“三沿六区”(“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新建坟墓,计划从2023年起,用5年时间将全县所有“三沿六区”范围内坟墓免费迁入公益性公墓;
二是成立殡葬联合执法大队进行殡葬执法,禁止超标准占地兴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转让、出租墓穴、墓地。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和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坚决依法拆除,对向本村以外人员提供和销售墓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土地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好耕地和林地。并重点对澧南镇的乔家河社区、双荷村和栗木村等相关村(社区)的乱埋乱葬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和打击,彻底规范农村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是根据规划,县民政局初步拟定了农村公墓建设和管理规定,我县各镇、各行政村将全面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并出台修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制定规范的公墓建设标准和墓碑尺寸。公墓建设数量和规模要满足当地安葬和迁坟的需求,各镇修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时,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四是各镇村建立红白理事会。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每年对优秀村级红白理事会予以表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澧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胡劲松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