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回复
澧教提复〔2022〕57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丽香、陈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的合法权益,澧县教育局印发了《澧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澧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
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
各学校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活动,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
各学校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42所学校共聘请了45位法制副校长,并且每学期都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各校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犯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
充分利用好每学期开学第一课,将女童保护知识送进学校、带入课堂,填补性教育的空白,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女童健康成长。本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邀请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或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呵护花蕾”宣传教育活动,并有60多篇活动快讯在不同媒体刊发。各校每月15号前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教育局综治办。
4.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
为落实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将师德师风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因此,教育局综治办联合人事股、学前办和职成股对全县教职工和校外培训机构入职情况进行摸排,共查询教职员工6143人,其中教师5404人,临聘人员282人,管理人员457人。不合格人员2人(其中一人是2001年、一人是2011年)。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教职员工768人,其中教师338人,临聘人员240人,管理人员190人。学前教育24个单位,共查询临聘教职工1961名。各校本期都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人员会议,主要就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时如何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物防、技防、人防建设,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全校监控无死角;进一步加强并落实门卫登记制度、寝管员管理制度和学校行政领导值班制度等;寄宿制学校寝管员要重点加强女生宿舍的封闭管理,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寝室。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学校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在不侵犯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
6.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
县平安办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7.加强关爱保护
特别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学校将预防学生欺凌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密切家校联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定期开展隐患摸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澧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签 发 人:孙家辉 联 系 人:王文平
联系单位:澧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1397365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