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回复
澧自然资建复〔2022〕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吴利苹、赵嫔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将积极向工信、招商、发改等部门反馈企业家诉求,争取县政府出台更多更大的政策支持。
2.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规划调整、用地计划、耕地补充、报批资金、土地征拆、土地供应等内容。县人民政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切实保障有效用地需求。只要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符合耕地保护政策且纳入了县政府年度报批计划,我局将积极予以申报。2022年,省厅安排我县乡村振兴用地计划230亩,用于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和发展用地,用地计划没有问题。
3.澧县协恩塑胶加工厂建设项目,我局已于2021年10月12日将用地报批资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审查提出违法用地未处理,将报卷退回。2022年4月底,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同意补办用地手续,同时用地方提出需将项目二期用地一并报批。目前,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年度报批计划并于6月8日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3月1日起占用耕地项目需报省政府审批,我局正在进行报批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批评和监督。
澧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0日
签 发 人:蒋立勇 联 系 人:赵新春
联系单位:澧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32385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