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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回复
澧自然资建复〔2022〕48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殷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县废弃矿山旧址进行复垦植绿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全面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01号)和《关于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01号)。经核查,我县历史遗留图斑61个,涉及6个乡镇,面积约66公顷,自然资源部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生态修复任务60%。通过我局与上级部门协调,已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无需地方政府配套。聘请湖南省常德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常德市澧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 年)》,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批复。
今年,我县要完成目标任务7.5公顷,结合市局要求,拟对火连坡镇5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总面积13.44公顷。目前,项目已完成财政评审,正在按程序进行招标。7月底正式启动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澧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1日
签 发 人:蒋立勇 联 系 人:赵新春
联系单位:澧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323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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