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回复
澧市监提复〔2022〕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戴元阶、胡祖新、李昊明、马方梅、李珊珊、黄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的提案内容,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我局十分重视的工作。外卖平台以快捷、便利等优势正全方位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卖平台在保供给、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订餐量激增和平台的快速扩张,网络餐饮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暴露。您提出的加强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对于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全面推行餐饮从业者佩戴帽子和口罩的“双戴工程”,继续深化小餐饮“明厨亮灶”提质改造和风险分级管理,助推餐饮质量提升。
2.开展冷链食品、外卖、生产企业、农村厨师等各类食品经营者培训会、告诫约谈会10余次,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建立学习交流微信群。印制各业态“现场检查要点”3000多册,推动经营者对标提升。
3.严格对外卖平台商家入驻进行审查。我县现有餐饮经营户(美团)254家,(饿了么)52家。自2017年以来,我局每年对2家第三方平台公司开展2轮行政监督,并组织培训,行政约谈1次。
二、委员所提建议的回复
1.施行实名备案制度的建议。一是澧县辖区内的餐饮第三方平台只有“美团”和“饿了么”两家,都已经在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股和澧阳市监所进行了备案。
2.严格市场资格准入的建议。目前,澧县城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都严格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许可证),我们对“美团”和“饿了么”两家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了明文规定,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证的商家的食品,一律不准接受其进入流通平台进行销售,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3.强化平台监管责任的建议。网络餐饮的指导责任在食品经营股,平时的监督责任在澧阳市监所。每年食品经营股和澧阳市监所的上门巡查都在6次以上。
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的建议。“美团”和“饿了么”这两家第三方平台公司,从2017年起,已经接受过本单位3次行政处罚和1次行政约谈。对外卖平台的处罚力度,澧县在常德市区县内最大。
5.建立行业自律规范的建议。澧县的餐饮行业协会目前还在筹备建立阶段,但目前缺乏牵头人,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指导相关工作。
6.完善相关领域立法的建议。立法的事,县级没有能力和权限,我们只能向上反映,争取省里的重视。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百姓网络餐饮消费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1.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2.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及创建宣传,提升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
3.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和“智慧食安”等监管新途径,积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食品冷链物流配送等产销模式,全面推行餐饮行业“四戴、四查、四看、四帮”工程(即经营者“戴口罩、戴帽子、戴围裙、戴标牌”、监管人员“查证照是否齐全和索证索票台账是否完整、查卫生控制条件是否达标、查厨房智慧食安监控设备是否到位、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费者“聚餐看环境、安全看后厨、味道看厨艺、消费看价格”、广大市民“帮助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帮助评价食品安全考核指标、帮助举报食品安全线索、帮助给予食品安全监管建议”),引导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等行业管理。
4.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抽检和监测频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和销售凭证的,一律从严从细查处,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退回或销毁,切实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签发人:高家喜 联 系 人:鲁 丰
联系单位: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397420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