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交警大队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警建复【2022】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雷 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澧县道路交通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县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数量明显增多,加上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驾驶人违法行驶、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乱穿马路、随意停靠等现象严重,导致交通拥堵、事故频发。为解决此类现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队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人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主要以实施“交通安全行动计划”为抓手,走进社区、学校进行宣传,给城区、农村居民上交通安全教育课16场次,受教育的学生、居民达2万余人次;走进驾校、单位、企业进行宣传,给初学驾驶的学员和驾驶人上安全行车教育课场20场次,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牌 16块,分别在城区街道、办证大厅等人群集中地进行巡回宣传。此外,还通过各单位(含超市、宾馆、药店、景区等)电子屏、镇街村居宣传栏、村村响广播、宣传横幅、流动宣传车等重点宣传了摩托车、电动车整治的“七个一律”、“一盔一带”、《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车整治的通告》,有效的提高了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的意识。
二是与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合办了《交通伴你行》栏目,在电台交通频道开通了《早安早安》违法信息查询栏目,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参与到“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讨论中,进一步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六大交通文明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加大“醉驾”、无牌无证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好地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是认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今年三月份以来,我队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生效为契机,全面开展两车整治,对城区非标无牌电动三轮、四轮车发现一辆暂扣一辆,不消除违法行为决不放行,到五月份止,共查处此类车辆违法700余台次,目前,我县两车戴盔率达85%,装伞率降低90%,涉两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收到显著成效。
感谢您对交警部门的信任和理解,我们将虚心接受您的各项建议并迅速整改,更好的完成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0日
签 发 人:杜卫雄 联 系 人:向延贵
联系单位: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322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