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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回复
澧乡建复〔2022〕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戴述刚、李小宏、杨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虽然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但此项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澧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此问题,针对建议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并确定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向绪栋同志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在7月4日,分别到羊耳山村、双庆村、南河村与三位代表见面沟通,据了解,我县大部分村居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垃圾清运难度大、成本高、村级工作量大、保洁公司不作为,特别是甘溪滩镇、火连坡镇、王家厂镇等山区乡镇更是难上加难,部分村居甚至是举债开展,人、财、物投入难以得到保障。就了解到的情况和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工作对接,今年3月份,已终止了和保洁公司的协议,目前垃圾已由村居自己负责清运至镇街,再由镇街统一运至垃圾回收处理站,成本已大大降低。县乡村振兴局将在政策的允许下,对比较困难的村居给予适当的资金倾斜,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继续加强对联点镇街的指导督促,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到此项工作中,不断提升村容村貌,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贡献所有力量。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澧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8日
签发人:张元安 联系人:向绪栋
联系单位:澧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36-325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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