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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建局(人防办)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回复
澧建建复〔2022〕19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赵嫔嫔、叶汉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保障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如东镇政府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核准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澧发改价费〔2020〕12号)、《澧县集镇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代征细则》(澧建发〔2020〕39号),明确了集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二是今年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式运维第一年,考虑各乡镇实际情况,年初,县政府召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专题会议,同意2022年度征收计划暂时只按照征收金额的80%下达,并按照“应收尽收、规范支出、财政兜底、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产生的收入、支出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5月31日
签 发 人:蒋立勇 联 系 人:何宗华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人防办) 联系电话:3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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