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卫生健康局 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回复
澧卫建复〔2022〕1号A类
羿远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县托育机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0家注册托育机构,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4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6家。已在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的有6家,备案机构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托位数500个。截止2022年5月底,共接收托育人数150人。
二、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托育机构发展,主要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
1. 建立日常监管机制。2022年县卫健局成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问题,明确由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牵头,相关股室分工负责、密切协同,全面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 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积极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2021年共推荐4家机构创建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有2家通过审核验收并授牌。
3. 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根据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合作协议,大力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2020年以来,按照每个新增托位补助1万元的标准,为一家进入省发改委项目笼子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累计发放中央预算内投资75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公共托幼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教育、人社、民政和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构建横向合作、纵向贯彻的管理体制,构成部门负责、镇街落实、群众参与、多方联动的推进体系,有序引导和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积极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利用卫生健康系统的行业优势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开展婴幼儿居家照护的培训指导和健康服务。二是积极发挥幼儿园资源集聚优势,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启动托育、早教工作,初步构建起我县幼儿园早教服务体系。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衔接,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以满足家庭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3.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质量评估、人员信息等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登记备案流程。二是多部门联动,促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由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方面的监测与业务指导;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科学开发课程,规范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托幼一体化试点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澧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5日
签 发 人:宋化丽 联 系 人:覃辉
联系单位:澧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322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