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常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方案》(常人社发〔2017〕47号)的规定,对本县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比例低于该年度本县城镇登记失业率2.76%、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经参保单位自愿申报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或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的标准为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实施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补贴标准为60%),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标准为当期前6个月企业及职工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网上申报:2019年度稳岗位返还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选择“企业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原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登录后选择“报表管理”→点击“新增”→点击“确认”→“填报年份”选择“2019”→填实具体申报资料并上传“营业执照”、“企业稳岗承诺书”和“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等资料后进行上报(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只填“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采集表”,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只填“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情况表”)。网上申报时限为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
资料上报: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资料整理上报按照《常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方案》(常人社发〔2017〕47号)规定要求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网上注册后5个工作如日内提交《常德市困难企业认定申报审核表》,并申请困难企业认定(有关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按市里出台的文件常人社发〔2019〕10号规定执行)。所有申请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后于2019年11月10日前上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办公室。
审核发放:2019年市本级稳岗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完成。
联系电话:0736-3127636
常人社发〔2019〕1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困难企业认定及稳岗培训等有关补贴发放要求的通知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常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澧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