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8年1-10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及待遇发放情况
2018年,我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社会保险工作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核心,以扩面征缴为重点,以惠民利民为目标,深入推进民生提质行动,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快速稳步推进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8年10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72457人,征缴社保基金82153.03万元(含暂收款),占市定目标任务49636万元的165.5%;享受待遇人数为46082人,其中新增退休419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7.49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为100%;为414名企业职工发放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213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同级财政补助450万元,县财政足额拨付到位,完成任务100%。
(一)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续保
缴费标准:两个缴费档次60%:6468元/年;100%:10778.4元/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1.2018年度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现已进入高峰期,请还未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续保缴费。
2.企业下岗职工在本年内续保,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3.跨年度后系统不能补缴上年度保费,财政补贴对象也不能享受上年度的财政补贴!
缴费流程:缴费人员持身份证或以前年度的缴费通知单到13、15号窗口打单缴费即可。
缴费方式:只支持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持有农商行银联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凭《个人缴费通知单》(限缴6468元、10778.4元此类人员),可到政务中心6号楼农商行柜台办理缴费。
(二)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断档补缴须知
1.实体缴费单位(指目前仍在经营生产,且整体参保缴费的单位)可以为其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补建补缴。
2.灵活就业人员(含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只能断档补缴,不能补建补缴。
3.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建立参保关系的(即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的下岗职工),只能从现在起建立参保关系并逐年往后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断档补缴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5.该补缴政策实施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办理补缴。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我县参加城乡居保总人数为42.37万人,其中实际缴费人数为12.65万人,征缴基金3620.12万元,占市定目标任务2431万元的149%;享受待遇人数为15.89万人,新增退休5403人;在职和退休死亡4969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1.52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
(一)缴费标准:14个档次
100、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二)缴费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农村商业银行柜台缴费;
2.通过农村商业银行ATM机缴费;
3.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缴费越多,补贴越高。
政府补贴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元)200 300—400 500以上
政府补贴(元)30 40 60
澧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