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已归档
我县启动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10月18日,我县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县领导金贤松、鲁明金、邱献兵、何柏林出席。
会议印发《澧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凡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或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外地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会议指出,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给予50%资助,个人缴纳50%;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解决50%、县财政局补贴50%。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参保缴费工作,12月2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登录、统计汇总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参保城乡居民就医补偿工作正常进行。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政策向群众讲深、讲清、讲透,激发广大居民自主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全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上年度年鉴人口数的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