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床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澧卫函〔2021〕9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床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澧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1日
“床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整治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四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自2021年9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床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
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
三、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内容
(一)集中开展以“回扣”为重点的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在采购医疗药品器械耗材、安排住院“床位”、医疗诊治等过程中收受回扣、红包礼金或私自收费等社会舆情关切、人民群众不满、行业人员反感的问题,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对象,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等措施,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治理。严厉打击线上、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与“黄牛党”勾结倒卖专家号、插队住院等非法牟利行为。进一步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行为,及时排查并整治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三)严历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深化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从业人员“五不准”等要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清廉从医,构建“清廉”医院。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1年9月)。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培训,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年10月—12月)。局医政医管股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2年1月—2022年9月)。局医政医管股、计财股、党风室共同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四)总结阶段(2022年10月)。各单位对“床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材料,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局医政医管股。(联系人:汪静;联系电话:0736-3238090)。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引导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查究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三)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的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