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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澧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2-18 17:36 信息来源: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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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x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261521。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镇街和县直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专干,确保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672条,其中: 概况类信息58条、政务动态信息2504条、政策文件解读30余条、回应公众关切6次、开展在线访谈6期、征集调查6期、留言办理回复267条,回复率100%、新增“党群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专栏1个。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786项,可全程在线办理14项,共办件220510件。全年通过“澧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县政府受理2件,政务公开办受理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审理,已被驳回。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建强政府网站。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上传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实用。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有关要求和市政府网站的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网站建设规范化,按时间节点完成了集约化建设任务,对相关栏目进行了增删调整。2019年实际投入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及集约化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力度,开展了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全县32家政务新媒体关停11家,正在注销关停3家,对运营的其他18家每天都安排专人定时、不定时检查其运行状况及信息更新维护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以澧为荣”、“澧州发布”等微信公众平台和“澧县红网手机报”移动客户端,每天发布全县重点工作动态、重大舆情、通知公告等内容,增强了公开实效。“澧县人民医院”“澧县教育”“澧县职工医保”“澧县社保”等微信公众号,公众可以直接在线上查询办事流程,完成自助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打造服务热线平台。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澧县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务公开热线电话监督,对群众的投诉电话实行“受理-处理(转办)-回访”全过程管理,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了机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人负责,并安排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二是明确了职责。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三是纳入了全县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了量化目标管理。四是强化了督查。按照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19年全省、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对照问题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列出表格清单,建立县政务公开工作QQ群,及时通过QQ群与各部门、镇街对接和进行业务指导,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

 2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203

行政强制



5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分散采购

 462

7.85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2019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比,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对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把握不够准确,存在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够熟悉,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策解读不到位,对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按要求进行解读,导致2017年、2018年文件现已无法解读,多次收到市政务公开办督办函。

2.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压实责任,认真加以改进。一是提高规范化水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保障政策解读到位。从2019年起,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求解读。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部门解读和公开。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审核,政策解读与文件起草同步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设立在县政府办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政务公开办)及其推进、指导、协调、监管、培训、考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已于2019年7月移交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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