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澧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审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审计局办公室:07363221549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澧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李法胜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孙军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设立了澧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截至2016年底,澧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对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与此同时,及时将《条例》、《工作指南》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澧县审计局信息上报制度》、《澧县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决定、报告、信息、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府信息。年初以来,我局负责政务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向中国审计署网站、各级《审计工作简报》、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总计156多条。四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局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在局机关显要位置设立政务公示栏,将局机关重点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充分运用局网站、简报、电视、报刊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制定了审计工作的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审计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特别注重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日常工作的督促和促进作用。通过对审计法律法规、廉政纪律、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等情况的公开,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审计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次,当面咨询2次。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25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单位简介、政策文件、财政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局机关政务公开办专干:李明月,女,现年26岁,热心政务公开工作。另有兼职领导6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2016年运行良好。该项工作实际支出为5万元,其中载体建设4万元,宣传、文印、等费用1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情况。2016年10月10日下午,由副局长孙军主持,全体机关干部集体学习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文178条)。县审计局机关能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重点是力争建立阳光政府,管住红头文件,在提倡公众参与、拒绝推诿扯皮、推进规范行政、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收到了良好效果,年内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发生便是明证。
2、办事公开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公开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如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结果等;二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如工作人员的职责、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办法等;三是公开上级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如机关专项经费支出情况,审计结果公告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拟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016年度澧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25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