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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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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澧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1 15:1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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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324903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两名工作人员,设立了澧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止2016年年底,澧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

  (二)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澧州民警”的品牌影响力,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澧州民警”微信警务平台上拥有全县人口总量的5%微信关注群体,粉丝数56800多个,接受业务咨询2101次,并被央视频道作为治安防范的典型载体宣传推介,有73名群众通过“澧州民警”微信平台及时反馈和提醒,识破诸多网络诈骗伎俩。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还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深入群众的优势,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一是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二是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警民联调机制,通过行政、社会力量调节治安案件,规范民警行为,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在网站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共计303条,法律规章信息45条,工作动态信息217余条,机构职能信息5条,其他栏目相关信息36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273次,其中电话咨询172次,网上咨询2101次。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29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栏、信息公开栏、办事服务栏、互动交流栏。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2016年度无费用支出和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

  二是有些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注重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牢固树立公安机关“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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