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文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文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政府网站和澧县文物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文物局办公室,电话:322294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7年底,澧县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我局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各项文物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3222940),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我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发布。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欢迎。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澧县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澧县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7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次,咨询电话接听4次,当面咨询5次,网上咨询1次。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266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财政信息、政策文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澧县文物局总共工作人员3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4人,已退休1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支出2324.76万元,实际支出1136.72万元;
(三)未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全年收取84.54万元文物调查勘探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1、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加强与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