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地方税务局(镇街、单位名称)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26077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澧县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局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县局办公室主任任副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澧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正式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79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94次,当面咨询466次,网上咨询1133次。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42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涉税指南”。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县局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县局未专门列支政府信息公开预算,相关支出在县局税收宣传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县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列支相关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收费项目。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1、规范权力运行。县局根据根据省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对县局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在县局外部网站进行了对外公布,切实理清了县局作为基层地税执法机关的行政权限,规范了权力运行。
2、拓宽公开渠道。在通过税收宣传橱窗、外部网站等途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还先后建立了多个税收宣传“QQ群”、“微信群”,并通过上述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服务对象规模达到1000多人,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3、强化舆情引导。今年以来,县局与红网签定了涉税网络舆情应急处理协议。通过该协议,有效加强了对涉税网络舆情时间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不足在于:一、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全县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共有22000多户。然而目前我局QQ群,微信群服务的对象仅有1000多人,不足登记户面的10%,县局外部网站的点击率也不高,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今年以来,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从实际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纳税人对自身依申请公开的权力还不了解。
对于上述工作,我局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的工作力度加以改进,切实确保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