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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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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国资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3-22 15:1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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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澧县国资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国资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23082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8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截至2018年底,澧县国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

  本中心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本中心副主任唐纯汉,工作人员为曹瑜、周芸。

  2.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本中心修订了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3.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主要是加强阵地建设。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牌,将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制度、中心政审批事项等上墙,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公布在财务公开专栏,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中心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主要以其他方式公开。

  本中心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全面梳理本中心政务公开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国资监管业务工作、创文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国资监管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就尽可能公开到哪里,努力打造“阳光国资”。为此,本中心特地制发文件梳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办法,并制定具体考核表对照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工作程序中,更好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澧县国资中心属于政府特设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除一般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开的信息主要面向关系切身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因此,本中心除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主要是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提供更为细致的咨询服务和行使出资人审批职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中心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中心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2次,当面咨询接待74次,办结率达100%。本中心对各种形式的咨询均热情接待并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为当事人(经办人)减轻负担,节约办事时间、办事成本。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中心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所需要的支出,全额在本中心公用经费中列支。本单位没有收费职能,故没有相关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本中心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树立正面榜样。各科室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有条不紊、快速高效。

  因本中心无行政执法权,因此没有试点行政执法责任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公开深度还不够、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信息公开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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