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水利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水利局办公室0736-3221507。
一、概述
2018年,根据《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1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设立了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我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水利业务工作信息、政策法规逐步扩大到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全部业务,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要求,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市民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专职、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均为零;
(三)因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情况,故无费用支出;
(四)2018年度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建设政务公开示范点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创新工作思维,努力把握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和引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内容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途径有待多样化。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扩充信息公开途径,同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