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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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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3-15 10:09 信息来源:环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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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环保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环保局政务信息网站(/zwz27/)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澧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23728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工作方案。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金贤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继东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刘柏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接照《2016年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制度“三到位”。截至2016年底,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我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7条。

  (二)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1、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3、党务、政务、财务阶段情况;4、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费用、结果和审批意见等;5、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6、环境监察执法情况;7、信访投诉情况;8、环境质量状况;9、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动态;10、其他应当社会公开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澧县环保局政务信息网站开设的综合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等栏目对外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订了《澧县环保局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和《澧县环保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流程,推进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及时、妥善地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我局网站虽已建好,但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量还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意识和整体水平;二是继续推行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督促各股室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继续加强环保网站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管理,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努力增强网络平台的快捷便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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