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食药工质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澧县澧阳国土巷8号;邮编:415500;联系电话:0736-3231747)。
一、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今年以来,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强化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
年初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分解信息公开的任务,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各项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调整)了《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
(二)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在2015年度网站自查整改工作中,调整优化了部分栏目,便于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增加了办事指南,加大食药知识科普知识等丰富多样的内容,基本涵盖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职能,为公众提供咨询、投诉、办理、反馈一站式服务,优化公众体验。坚持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和实时监看上网信息,不断提高上网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新闻信息36条、通知公告5条、政务公开信息8条、政策法规4条、稽查打假2条、工作文件3份、安全常识6条。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对392个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进行挂网公开;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猪肉、酒类食品等四项食品专项检查及盐酸克仑特罗、特殊管理的复方制剂纳入电子监管、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疫苗专项检查、药品零售连锁规范等20余项药品专项检查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3次,其中公办公室接待18次,咨询电话接听26次,当面咨询9次。本地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2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新闻动态、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工作文件、安全常识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2000元(局网站建设维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多种媒体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依托网络环境,发挥网络优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特别是加大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是加大对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的培训力度,增强网站管理、维护等业务水平。
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2015年度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2.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徐照清 审核人:李宗桃 填报人:赵招生
联系电话:3231747 填报日期: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