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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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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6 09:38 信息来源:澧县供销社
字号:【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我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治理水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履行供销职能,落实各项信息公开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20年,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并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专抓,并配有1名信息专干,各业务股室通过政府官网,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一年来,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纸质和网上两类政府信息,确保了我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社工作的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按规范编制,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布;三是建立了《供销社信息员管理制度》《供销社网络参评员管理制度》《澧县供销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澧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内部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3、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社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供销社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本社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登录澧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查看我社信息。另外我社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 

①、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对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公开。 

②、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3213331

③、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2020年度我社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共公开政府信息62条。为推进民主政务,我们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通过“依法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单位简介”“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等栏目予以公布。今年以来,在澧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篇,新湖南网1篇,《常德日报》1篇,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6篇、常德供销合作总社网站13篇。同时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热线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供销政策信息,让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我社能及时公开和发布与群众、企业有关的法规制度和供销信息,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目前,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渠道和领域还有待拓展,新媒体平台建设亟需加快,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保障仍需完善。2021年,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完善制度,提高全流程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制度,统筹供销工作中涉及的信息资源,完善一体化综合服务功能,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各环节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着力拓宽领域,搭建全方位公开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多种平台深度融合,放大综合传播效应。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加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三)着力调研和培训,打造专业型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供销领域的专项调研和指导督促,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实务与技巧”专题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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