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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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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小渡口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6 15:55 信息来源:澧县小渡口镇
字号:【

小渡口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小渡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小渡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612417。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小渡口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成员及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设小渡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3612417。

2020年,我镇在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通知公告36条,机构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52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为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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