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头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头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刘莎联系(地址:城头山镇人民政府,邮编:415500,电话:3361018,电子邮箱:3099604277@qq.com)。
1.加强领导。今年来,城头山镇领导班子变动较大,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委员游元同志任组长,党政办、党建办等内设站办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并指定2人专门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接收、登记、利用等工作。对新进或新调整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针对县巡查组反馈我镇党务政务公开存在问题,镇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立即整改,新的公开栏按照“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整改到位。
3.狠抓落实。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20年上半年,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0736-3361018),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2020下半年,按上级相关要求,我镇级政府网站已关停。
4.主动公开。为及时公开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方面的重点事项,充分利用城头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便捷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信息查阅点工作职能,方便群众查阅依法公开的永久性和长期性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20年度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2020年,城头山镇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2020年,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5 | +293 | 0 |
其他对外管理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 | +11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结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结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结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要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群众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三是借鉴先进、总结新经验、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