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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澧县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07 08:49 信息来源:澧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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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澧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3221915。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21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为此,专门配备了7名(全职、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澧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21年底,澧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我们围绕统计制度改革和基本单位名录库、GDP统一核算改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联网直报平台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四费”公开,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局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根据《条例》和《通知》精神,本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公布《澧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发布计划》和《澧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网上公文备案,定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21年,本局保留了原配备信息公开专职兼职人员7名,进一步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咨询受理服务水平,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无数条(注:整组或整套数据以《澧县统计月报》期刊和澧县统计年鉴发布;零星政务信息公布以社会公众咨询、查阅回复)。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政府职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本局就建设公共统计、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方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本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的了解,减少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组织好统计数据发布的权威性与准确性。总统计师负责向四大家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局办公室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和澧县统计月报为依托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

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和咨询功能。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发布,开发建立统计数据发布报送平台,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效率。进一步贴近公众需求,提高了统计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21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5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电子邮件申请38件,网上申请72件。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和电话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3次,咨询电话接听75多次,当面咨询9次,网上咨询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3

 0

 0

 0

1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3

1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33

 0

 2

 0

1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本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正日益增加。回顾2021年,本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机构队伍虽有壮大,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的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挖潜。在新的一年里,本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转变观念、提高效能、探索方法,不断加大统计公开透明,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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