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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3-03-28 16:14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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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办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措施办法。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措施办法。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及措施。统筹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措施办法。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办法和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办法。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办法。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办法。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办法,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措施办法,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完成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13、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重大能源建设项目。 

14、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5、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设置并依法实施监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直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18、承担县服务业、县铁路建设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53人,实有人数45人,设处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法制股、政工股、投环资股、农经和改革股、价格收费调控股、行政审批办、粮食调控和物资储备股、粮食发展与安全股、粮食质检与监督检查股,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股,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18、19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497.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6.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6.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3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77万元,占9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7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21.75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41.26万元,占2.0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45.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8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价格鉴定工作、粮食执法、粮情调查、粮油检测、退出干部生活待遇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3.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争资争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是落实上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精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3场会议,人数30人,主要内容为上级调研研讨会、价格听证会,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2场培训,人数2人,主要内容为粮油检测培训、成本调查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7万元,项目支出1,38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澧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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