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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澧建提复〔2023〕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王清波、何玉芳、李志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经与县住保中心对接,自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对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在香潭小区进行了试点,改造过程中,对飞线、管线进行了归集,效果比较理想。今年来,我局联合住保中心对各物业小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宣传,并开展了物业小区私拉电线、飞线充电,楼梯间存放电动车、充电的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祥和花园等5个小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已将住保中心老旧改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纳入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对消防设计审查、建设程序、产品质量及其他消防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把关,改造完成后及时进行消防验收。
三是对今后新建项目严格按要求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做到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并与住保中心积极探索对满足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邀请安装单位进行市场化植入的新模式。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3年5月19日
签 发 人:蒋立勇 联 系 人:何宗华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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