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回复
澧建建复〔2023〕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潘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设计图审与综合验收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湘建设〔2022〕30号)文件规定,凡在本省内从事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遵守此办法。该文件没有强制要求对住宅小区等社会投资的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今后如有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我局将通知通信发展办公室派有关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2.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第三方服务机构,图审内容由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经核实,建筑施工图已包括强弱电管线(室内)的设计,且经过图审公司审核合格,才作为我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3.根据《湘工改办〔2022〕1号》文件规定,全省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过程办理纳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环节办理行为和时限实行网上监察。
4.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会办意见,在今后新建项目设计方案中,针对室外管线敷设问题,该局将要求设计单位将通信管线一并纳入规划设计。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3年5月29日
签 发 人 :蒋立勇 联 系 人:何宗华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736-3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