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第2号建议的回复
澧财建复〔2023〕闭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万传文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居运转经费、最大限度遏制专项资金被挪用的建议回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些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措施,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县政府出台了《澧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关于保障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十二条》等相关文件,县财政在大力压缩县直各单位公用经费的和非部门同时,对村社区的运转经费进行了重点保障。按照省、市对县考核要求及常办[2020]10号文件规定,每年县财政保障对村不少于20万元,城市社区不少于27万元。2023年县财政对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平均达到38.05万元,比2022年平均增加3万元,达到了考核要求1.9倍。县财政建立了基层保障增长机制,逐年提高村社区的保障水平,减轻村社区运转压力,保障其基本运行。从2019年7655万元增加到2023年10959万元,增加了3304万元,年均增加660万元。除了上述这些基本运转的保障之外,县财政还安排了惠民项目资金1338万元,每个社区8万元,每个村3万元。通过上述资金安排,已经确保了村社区在基层党建,环境卫生、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在目前财政困难的情况,一次性增加村居运转经费10-15万元非常困难,村社区运转经费增长只能与财政收入增幅等因素相当。
目前全县村级集体实际经济收入超过30万元的在10个左右,首先这些实体经济集体也正是需要发展巩固经济成果的阶段,不宜减少运转经费;其次适当减少部分运转经费也不能为财政减轻负担。
村居干部的“编制”是由组织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确定,我县目前干部“编制”职数基本上是全市最低的。财政在安排运转经费时,会对村居干部职数进行核对,并且全额保障了干部的工资待遇。
非常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对财政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5月31日
签发人:李阳 联系人:陈四华
联系单位:澧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326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