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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澧医保建复〔2023〕1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徐超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将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一样,设立个人账户,让参保人感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提高参保人的积极性
我县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2022〕67号)文件精神,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所以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暂无文件支持,我县不得单独出台与省、市不一致的待遇政策。
二、将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扩大,报销比例提高,从而大幅减少乡镇居民住院不在床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2022〕67号)文件中增加了居民产前门诊报销待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金总额预算,我县居民普通门诊待遇病种基本涵盖县内居民门诊就诊病种。我县下一步会根据县内门诊统筹病种情况收集分析,上报省市医保部门完善相关政策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联合卫健部门将符合资质的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医保定点机构,方便参保居民就近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澧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签 发 人:孙家辉 联 系 人:庹玉娟
联系单位:澧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6-32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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