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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回复
澧交警建复[2023]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杨芳 熊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涔水大桥东桥头地处五公村十字路口安装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涔水大桥通车后,极大的方便了津澧人民群众出行。但大桥东桥头五公村十字路口,由于通车后人流车流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为解决此问题,我队做了如下工作:
一、在五公村南北进入GS353省道处安装减速带,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提醒进入省道的车辆注意让行,以确保安全。
二、在GS353省道与五公村交汇处安装电子摄像头,设施划减速震荡线,设立安全警示爆闪灯,完善交通提醒标志。
三、将此交汇处定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顽瘴痼疾整治办及时整改。
感谢您对交警部门的信任和理解,我们将虚心接受您的各项建议并迅速整改,更好的完成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30日
签 发 人:杜卫雄 联 系 人:曹龙
联系单位: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736-32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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