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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回复
澧国资建复〔2023〕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殷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小渡口砂石堆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小渡口砂石堆场于2018年11月20日通过公开竞拍,由隶属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东跃商贸获得为期5年租赁权,并于2018年12月与水利局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堆场建设设计方案均由县水利局组织进行,在按移交图纸进行预算及评审后,于2019年12月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2021年3月23日启动堆场建设,完成场区清表及土方填筑、传输带桩基础及承台、周边挡土墙砌筑等内容,并配备400KVA变压器一台。同年7月,县生环分局告知该堆场超越生态红线被责令停工;同年9月,常德市交通局以堆场建设违背市政府与盐田港所签协议为由叫停建设。另被告知该堆场用地范围内部分属于林地,按规定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综合以上情况,目前启动小渡口砂石堆场建设的条件不成熟,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上述情况正在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尽快推进堆场建设工作。
2023年6月13日
签发人:李阳 联系人:戴辉煌
联系单位: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507365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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