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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政协澧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回复
澧住保建复〔2023〕18号B类
(此件回复公开)
王清波、何玉芳、李志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各位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会借鉴你们的建议认真学习。自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中心就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在香潭小区进行了试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对飞线、管线进行了归集,达到了四网一线通完成了归集整理。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图设计中,我们将在空间上达到标准的小区,全部进行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装的设计,但是真正植入充电桩受电力安装相关安全要求、消防相关安全要求、居民意愿、场地等方面的影响,目前拟规划对具备以上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实施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邀请安装单位进行市场化植入模式。待充电桩植入完善后,街道、社区干部、各物业小区及业委会要联合成立专门的班子,平时加强对车主的安全充电意识教育与宣传,不间断进行日常巡查与管理。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0日
签发人:蒋立勇 联系人:曹远林
联系单位: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6-32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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