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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侥幸!三轮车违法载人(载物)“驶”不得!

2023-11-10 09:45 信息来源:澧州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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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违法载人、超员载客心存侥幸,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危险又违法。针对违法载人、客车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严查严处,进一步推动交通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的开展。 

案例一

11月1日18:40,交警大队复兴中队民辅警巡逻至澧县复兴居委会路段时,发现一辆湘J7W***载货三轮摩托车车厢里满载一车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民警见状,立即拦停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后车厢违法载人11人,乘客都是去往周边村镇果园帮工的村民。民警当即安排对11名乘客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了路面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谢某还存在无证驾驶、车辆无交强险、未年检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谢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暂扣车辆、罚款1112元的处罚。

案例三

11月2日,交警大队梦溪中队民辅警查处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9时30分许,该中队民辅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涔南镇复兴村路段一辆无牌三轮车行驶时,车厢里不仅堆满物品,还站着三名乘客,行驶时车辆左右摇晃极易侧翻。面对这种紧急情况,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引导乘车人下车进行安全转运。经询问,驾驶员高某为图方便将物品和乘客一同搭载,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

经查,高某未取得三轮车驾驶证,且三轮车未上牌。民警对高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宣讲交通法律法规。根据现场情况,因高某涉嫌违法载人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给予罚款500元,驾驶证记9分,并处拘留2日的处罚。

案例三

11月3日10时许,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小渡口中队民辅警巡逻至澧县如东镇长福村村部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车上满载建筑用竹材,货物上还坐着一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非常危险。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对其进行检查。图片图片

车上载的竹材层层叠放,总体长度约达8米、高2.1米,超出了三轮载货摩托的可运载标准,竹材远远超出车厢外;更惊险的是,货厢后还乘坐一人,毫无安全防护的坐在堆叠的竹材之上。民警当即让乘坐人员下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地点对竹材进行卸载。经检查,民警还发现黄某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黄某进行了批评和普法教育,重点强调了载货超过乘载规定和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车辆极易发生追尾、侧翻等事故,更容易波及路面其他车辆和行人,引发后果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黄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车辆无牌、违法载人、载货长宽高超过规定4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日、暂扣车辆、罚款900元的处罚。

(编辑:赵 艳)

(审核:余梓林)

(签发:杨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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