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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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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 09:46 信息来源:澧县住建局
字号:【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精心策划与周密部署,确保政务信息与时俱进,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群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堡垒。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单位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二层单位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引导标识和工作牌等,向公众公开了职责、流程、地点和监督电话等信息,打造了一个公开、透明、便捷的服务平台。为简化群众咨询与办事流程,我局精心编制了住建局服务指南,严格实行公开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岗位职责,保障办事流程的规范性与纪律性,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高效。

3.取得显著成效。对涉及建筑工地夜间噪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事项在城区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受理,今年受理办结7件;办理代表建议11件和委员提案3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达100%;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向4名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2次;扎实做好全局维稳信访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办结各类信访15件、市长热线27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000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000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000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下、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4

0000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0

0

0

1

1

0

2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全面及时公布住建工作的各项信息,使公众更好的了解住建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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