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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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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 11:00 信息来源:澧县公安局
字号:【

澧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公布澧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36-32490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澧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便民服务为导向,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便民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澧县公安局依托澧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网站信息3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澧县公安局2023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澧县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96条;共回复市民留言1054条,回复率为100%;共收到来自县长热线交办件234红网问政湖南25件、红网百姓呼声35件,全部按时办结;在各类报刊、杂志、外媒网站刊发各类信息共396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登14篇,省级媒体刊登125篇,市级媒体刊登4篇。“澧州民警”微信、微博坚持每天1条实时发布最新警务动态。全县公安机关双微累计关注人数逾11万人,全年度累积点击阅读量突破100万次。“澧州民警”微信关注数106421人,较年初增长1%,微博关注数6123人,增长达1%。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澧县地区注册用户达到222137人,群众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中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及时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99%。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网站的协同联动,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作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依托澧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做了进一步的明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澧县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服务办负责人担任,局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让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明确、操作更具体,部署推进和督促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实行信息公开归口管理,由局政工室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无误后及时公开,有效防止了因公开端口太多而发生泄密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8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4

1

11

0

1

0

1

2

4

2

0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通过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交流沟通,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经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发布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创新。

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不出现超期办理情况,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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