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澧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核查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2、承担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3、承担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4、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5、参与对各镇(街道)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7人,设处室8个,分别为:综合室、先行支付室、待遇事务室、基金事务室、医疗事务室、老工伤事务室、稽核内控室(信息技术室)、事故调查与劳动能力鉴定事务室,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澧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1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6.9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6.9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0.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5万元,占92.67%;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占7.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0.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