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澧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和药事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11、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12、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爱国卫生运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59人,实有人数51人,设处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信息与宣传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保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公室)、老龄健康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澧县计划生育协会,,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85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387.74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8.9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农村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周岁以上特扶人员养老补贴人数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859.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3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8.9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农村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周岁以上特扶人员养老补贴人数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709.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1万元,占0.26%;卫生健康支出27,586.36万元,占99.56%;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占0.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39.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970.0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专项等方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乡镇卫生院支出4,342.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3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375.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方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88.8万元,主要用于尘肺农民工医疗补助、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等方面;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4,041.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岁以上计生特扶人员养老补贴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财政减少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3场会议,人数300人,主要内容为年度卫生工作大会、公共卫生应急会议,培训费预算2.5万元,拟开展2场培训,人数500人,主要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培训、公共卫生应急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85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55万元,项目支出27,120.0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