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行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9、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有关职责;整体划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10人,设处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市容环卫园林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175.43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39.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澧县城区新增道路清扫保洁运维、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维服务、澧县澧水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澧县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44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39.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个:澧县城区新增道路清扫保洁运维、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维服务、澧县澧水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澧县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43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占0.14%;城乡社区支出4,403.6万元,占99.28%;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占0.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7.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88.0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288.09万元,主要用于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澧县城区新增道路清扫保洁运维、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维服务、澧县澧水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澧县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28.49%,主要原因是日常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4万元,拟召开3场会议,人数1000人,主要内容为召开城管执法局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1万元,项目支出4,298.0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