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澧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培市场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求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管理水域水上安全交通事故、港口安全生产、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等建设市场监督责任;拟定全县交通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组织实施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交通运输超限超载稽查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8、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251人,实有人数280人,设处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基建股、交通战备股)、财务股、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制股)、计划统计股、运输管理股(公共交通股、公路管理股、港航管理股)下设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澧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澧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澧县水运事务中心,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澧县交通运输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22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541.99万元,事业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29.5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9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222.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40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9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4915.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减少76.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933.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43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145.86万元,占0.44%;交通运输支出32,111.78万元,占97.51%;住房保障支出323.08万元,占0.9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104.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82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33.2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执收成本、其他执法经费、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乡村振兴等方面;公路建设支出18,761万元,主要用于戴家湾码头进港道路、并村连接路、旅游产业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危桥改造、S224万花至蔡家坡水库改建、s514省道曾家河至新裕公路改建、s515省道金罗至大堰垱集镇公路改建等方面;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53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客运一体化及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公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锚地建设、澧县孟姜垸采区船舶停靠电子围栏服务系统、澧县新裕公路提质改造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8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4场会议,人数600人,主要内容为全县交通工作会、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培训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公路养护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5场培训,人数300人,主要内容为全局交通执法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公路养护培训、行业统计培训、财务人员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22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95万元,项目支出32,117.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