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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澧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4-04-02 15:03 信息来源: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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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2、财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3、人事科教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拟订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关退休人员的党群工作。

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水保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参与水资源取水许可方面的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监督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6、综合业务股。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

7、规划计划股。拟订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审核县官和县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湖区站。负责湖区水利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湖区堤防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

8、湖区站。负责湖区水利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湖区堤防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

9、山区站。负责山丘区水利工程规划、组织设计、计划实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山丘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等。

10、机电排灌站。负责全县机电排灌建设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立项上报、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机电排灌设施的汛期调度、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

11、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会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牵头组织编制并督促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对同级河长湖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对同级河长湖长在河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时查处;具体承担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12、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提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建议或根据授权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参与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根据授权对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洲滩开发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等水政性收费;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执法工作;参与调处乡镇(县)间水事纠纷;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13、村镇供水管理站。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项目申报、工程规划、组织设计及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村镇供水的管理工作。

14、监管质安站。行使全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参与编制全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依法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签订并履行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环境。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建设管理情况,搞好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按照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搞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和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15、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6、库区事务移民中心。为全县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查,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和后期扶持规划实施验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培训事务,承担本级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库区移民应急,救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81人,实有人数81人,设处室1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人事科教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水保水资源管理股、综合业务股、规划计划股、湖区站、山区站、机电排灌站、河湖长制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村镇供水管理站、监管质安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库区事务移民中心,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澧县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7,91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8,400.6万元,其他收入20,005.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18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及国债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7,915.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83万元;农林水支出107,66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1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额水利资金的投入,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显著提升,水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居民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91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万元,占0.13%;卫生健康支出48.83万元,占0.06%;农林水支出87,663.48万元,占99.72%;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占0.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02.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6,807.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相关支出等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86,729.76万元,主要用于山区、湖区等方面;其他水利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移民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5万元,下降24.6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调动,整体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经费减少4.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10场会议,人数7800人,主要内容为防汛抗旱大会,河长制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3场培训,人数1100人,主要内容为防汛抢险,民兵抢险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2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7,91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97万元,项目支出106,807.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澧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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