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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号)
我局在食品抽检工作中,对涉及本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7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通告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的处置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澧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号).xls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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