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七届学科带头人、第四届市级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常德市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常教发〔2024〕3号)和第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第三届名师工作室届度考核结果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县教育系统拟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第四届市级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常德市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执行。
二、评选人数学科及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
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拟定人选为200人左右。第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届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且经过本人同意可保留直接聘为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共有8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3);本次可推荐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名额为118名。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每个学段学科可推荐1人(无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职业中专学校可推荐3人。
已评为特级教师的对象不再保留或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第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届度考核为不合格和没有参加届度考核的对象不得再申报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
申报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对象为:第一、二、三、四、五届市级骨干教师和第一、二、三、四、五、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届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二)名师工作室
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拟认定名额为35个,第三届名师工作室届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直接保留进入第四届名师工作室的共计15个,本次可推荐评选的名额为20个,各单位可推荐申报1名,第四届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享受特殊津贴的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学科带头人
1.第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届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被保留直接进入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只需提交《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一份)。
2.拟申报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3)第一、二、三、四、五届市级骨干教师认定证书复印件或第一、二、三、四、五、六届市级学科带头人任意一届的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发表论文和评选论文复印件;
(6)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上公开课示范课的证明复印件;
(8)近三年辅导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辅导学生获奖的证明材料;
(10)近三年同行满意率、学生满意率、家长满意率的测评结果;
(11)近三年德、能、勤、绩、学、辅总结材料一份;
(12)近三年反映教学效果的证明材料;
(13)学历证复印件;
(14)身份证复印件;
(15)学分证明原件(近一个周期);
(16)普通话证复印件;
(17)其它材料。
3.在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常德市第七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花名册》。
(二)名师工作室
1.第三届名师工作室届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被保留直接进入第四届名师工作室的,只需提交《第四届常德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一份)。
2.拟申报第四届名师工作室评选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四届常德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3)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享受特殊津贴专家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发表论文和评选论文复印件;
(6)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上公开课示范课的证明复印件;
(8)近三年辅导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辅导学生获奖的证明材料;
(10)近三年同行满意率、学生满意率、家长满意率的测评结果;
(11)近三年德、能、勤、绩、学、辅总结材料一份;
(12)近三年教学效果证明材料;
(13)专家讲座的证明材料;
(14)其它材料。
3.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常德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花名册》。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换届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名师工程”的重要抓手,决不能走过场。
2.推荐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学校盖章。
3.《常德市第七届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花名册》和《常德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花名册》报纸质材料同时需报电子文档。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质按量完成这项工作任务,所有的上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对象材料组织初审,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上报市教育局推荐对象。
5.联系人:陈小清,联系电话:0736-3221293。
澧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