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澧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有效整治违规补课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石龙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教育局监察室,负责协调督导室、组织人事股、职成股等相关股室联合开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2.在职中小学教师家教家养;
3.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4.在职中小学教师介绍、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收取好处费。
本方案所称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纳入人事编制管理和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中小学校(含民办)在岗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
1.认真组织学习。各中小学校要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专项整治方案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违规补课的自觉性。
2.严格自查自纠。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签订自觉抵制违规补课承诺书、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排查违规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阶段,参与违规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要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各中小学校在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和《澧县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附件)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229824。
3.畅通举报途径。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单位网站、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3229824。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7月至12月)
教育局专治办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结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及时掌握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情况,通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组织、参与违规补课行为,从严查处,从严问责。
2024年12月后,整治措施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
2.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强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政策精神传达到校、落实到人;要畅通举报途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摸排核实问题线索作为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要加大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3.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在专项整治启动之后,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有关精神,一律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一律解聘;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师一律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对制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常规管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将不组织、不参与并抵制违规补课作为学校和教师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和教师“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补课的长效机制,切实杜绝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
附件:澧县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
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澧县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线索数(条) | 查结线索条数 | 清退违纪资金(元) | ||||
合计 | 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条) | 在职教师家教家养(条) | 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条) | 在职教师介绍、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条) | ||
备注:此表于7月15日前上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