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回复
澧民提复〔2024〕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周丽香、陈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对离婚冷静期夫妻提供心理疏导的提案》 收悉。 现回复如下:
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功能进行有效的宣导、为婚姻家庭提供辅导服务,不仅能够促进当事人理性、积极的面对婚姻问题,减少冲动、盲目离婚;也能够提供夫妻经营婚姻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定安。 2021年,澧县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作为婚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积极发挥 婚姻登记部门主要的职能,着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缓解夫妻矛盾,解决婚姻问题,提升家庭幸福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让社会真正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功能”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是为了给予有计划离婚的夫妻一个冷静思考、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间,减少冲动、盲目离婚。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我县以社区大众为主体、婚姻危机人群为核心,积极开展“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引导工作。一是 组织法制教育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文单独成册,宣传婚姻家庭权利和义务,引导新人共同维护婚姻家庭。 二是在婚登办事大厅滚动播放宣传文字,设置宣传画册,并通过电话热线、现场咨询等方式,为群众解答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相关疑问。三是联合妇联、司法等部门深入镇街、社区,通过举行普法讲座、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婚姻编”、“全省通办”、“协议离婚冷静期”等婚姻知识。下一步,我们将与进一步的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民众更好地理解“离婚冷静期”的目标和功能,扎实落实“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关于“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专门辅导机构,进行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的建议。
专业的辅导人员跟进婚姻家庭辅导是非常重要的。我县早于2017年就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法律工作者开展婚姻家庭纠纷矛盾调解服务。2021年我局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婚前辅导、颁证服务、婚姻解调, 将婚前辅导纳入领证环节,组织观看婚前辅导视频,普及家庭责任、沟通技巧等知识,提升当事人婚姻家庭责任感,从源头减少婚姻纠纷,4500多对新人享受到此项服务。 增设了一个婚姻家庭辅导室, 将婚姻辅导植入离婚流程,婚姻辅导员积极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帮助当事人树立面对婚姻的积极心态,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婚姻家庭辅导在当事人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一是在离婚初审的服务过程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促使当事人进一步审视自己的婚姻关系,正向、积极的面对婚姻问题。二是为需要的夫妻开展家庭关系辅导和离婚调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情绪疏导、关系建立及修复、婚姻问题疏导、法律权益普及等服务。帮助其正确、理性的面对婚姻家庭问题和矛盾,协助其增进婚姻经营技巧、化解婚姻危机,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近三年来共接待离婚调解3886余对,成功劝和2351对,调和率60%。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
澧县民政局
2024年5月8日
签发人:吴雅倩 联系人:赵 里
联系单位:澧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3221323